作为薪酬主管,我要说一下年终奖的算法了。很多时候我也会遇到大家知道自己的得分′来问为什么感觉钱少了。我来说一下我们公司的情况,不代表公司观点。您看会不会对您有所启发。
1.奖金池和兑现比例
我们按ABCD四个等级划分成绩,对应的应发奖金比例有1.5、1.2、1、0,就是成绩为A的会拿到自己原定奖金额1.5倍的奖金。这个等级是根据领导打分再进行标准化操作以后得到的排序结果。并不一定你打了98分,就是A还取决于领导给别人打了多少分′假如领导给别人都是99只有你98,那么,你有可能是D,没有奖金。
大家在一个奖金池里,如果领导心慈手软,没有给D,那么意味着所有人拿出自己一点比例给本该得D的人,那么整个奖金池里的人奖金兑现比例也要打个折,可能是0.98的比例,原来能拿到1倍的人就只拿98%。
2.个人所得税
年终奖要纳税,如果你的钱多,扣的税也会多。不知道您计算的20%是税前少了的还是税后拿到手的觉得钱少了。如果是拿到手的,劝你找明细看看,就知道问题出在哪了。
3.不要恶意揣测。
首先,领导已经给了分数,你也满意了,难道领导会临时改分吗?这样的领导也太傻了吧?这不是打自己脸吗?况且领导不负责计算奖金,你先找负责计算的人问清楚就好。每次发完奖金会有三种人,一种是感觉发多了,悄悄问我们,自己的结果对吗。另一种是觉得发少了,就会来看明细,一点一点解释给他们听。你是哪一种呢?第三种,觉得不对,就开始找怨气发泄点,有可能是算薪人员,有可能是自己的领导。但就是无凭无据的恶意揣测。
其次,年终奖说白了就是给大家的奖励,之所以叫奖,不给正常,给多给少也就是领导意见和认可,你在领导心目中的地位和你认为的你应该在的位置,没那么容易重合。
如果你投入了5000元买彩票,没中奖,你会去找投注站理论吗?
第三,辞职就没必要了。你只知道你的分数,你知道别人的分数吗?你去了别的公司,就没有这种情况了吗?如果问题的根源没找到,那么去哪都会遇到同样的结果。
问题本身可能是你在领导心里就是这个地位,你需要找到影响结果的原因。有因才有果,你要弄清楚是不是自己辛苦干的活被别人抢功了,还是领导对你哪方面不满意了?或者你认为的兢兢业业却不是领导想要的?你创造的价值是高水平的吗?还是你只是在低水平的勤奋,你的地位是无可取代的吗?
我想最幸福的人,是发了奖金觉得发多了,自己没那么好,最不幸的人是发了觉得发少了,还自认为自己很优秀的人。
我见过的最惨的是去找领导理论,领导直接当面说,你的没错,然后每次都这样的人。
虽然我说的不一定都是发生在您身上的事实,但一定要找到原因。希望只是您不懂计算过程,虚惊一场。
关于单位扣工资和年终奖的问题
1、年终奖是奖励性待遇,是根据公司管理规定执行由单位自行发放,没有法律规定一定要发放年终奖。员工的工资被扣的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。
2、依据《工资支付暂行条例》
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。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,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。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,实行周、日、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、日、小时支付工资。
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,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。
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,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。
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,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:
(一)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;
(二)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;
(三)法院判决、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、赡养费;
(四)法律、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。
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。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,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:
(一)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;
(二)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;
(三)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。
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,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,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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