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发现,凡是遇到此类问题,总有人把它视为低俗。在我看来恰恰相反,它是百分之百的正能量,是考核每个人的人生观,价值观,婚姻观,法制观念的一道严肃的考试题。
潘金莲不是现代人,她生活在一千多年前的北宋时期。那时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与今天有天壤之别。因此,要解答,必须厘清这个历史背景。否则就会文不对题,张冠李戴。
1、我与武大是患难夫妻。我由于不甘被张大户欺侮,向张大户的老婆告发了他的企图。张大户怀恨在心,把我强行嫁给了武大。而武大对能够娶到我也是心满意足,没有任何对不起我的地方。为了躲避清河县泼皮无赖的纠缠,我俩特意从清河县搬到了阳谷县。这样的丈夫,我怎么会毒死他呢?
2、一日夫妻百日恩,武大虽然面貌丑陋,个子矮小,但他心地善良,吃苦耐劳,内心纯净,勤俭持家。跟这样的男人过日子,让人心里踏实,有安全感。而且武大每天风里来雨里去,为把我俩的小日子过好,付出了一个男人应尽的义务。怎么可能下得去手把他毒死呢。
3、尽管武大有这样那样的优点,但我和他的结合并不是自愿的,而是被张大户的强迫。当我和西门庆有了哪码事以后,就可以正式的向他提出协议离婚。如果他不同意,我就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。哪怕受到道德和舆论的遣责,也只能这样做了。但不管怎么样,我都不会毒死武大亲夫。
1、在武大被西门庆踢伤卧病在床的情况下,我已经被西门庆和王婆忽悠得五迷三道,鬼迷心窍,六神无主,无所适从。在这种情境下,我已经不是我了,而是被王婆和西门庆牵在手里的一个线木偶,他(她)们让我怎样做,我就得怎么做。
2、武大在病床上说,如果我服侍好他,当那个打虎的小叔子回来,这件事可以不告诉他。如果服侍不好,小叔子回来就告诉他。这句话太吓人了。我把这句话说给王婆和西门庆听,他(她)们二人一致要把武大毒死,焚尸灭迹,让武松回来查无实据死无对证。我觉得也只能这样才保险。
3、人都有个侥幸心理。西门大官人有钱有势,连县官都得让他三分,普通老百姓就更对他没啥威胁。一旦把这件事处理得天衣无缝,让别人查无实据,就可能蒙混过关,武松回来也查不出什么。至于火化武大的何九叔保留了武大的骨殖,这种事情是我事先考虑不到的。一旦侥幸心理占了上风,就已经昏了头,什么都考虑不到了。,
我觉得潘金莲不一定非要毒死武大郎的,我要是潘金莲,就会让西门庆拿笔钱给武大郎,和平分手,从此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,也不至于落一个惨死的下场。
那我们分析一下,为什么潘金莲没有像我这么做,而是选择了毒死了武大郎呢?
潘金莲要是真提出来了,西门庆应该也肯花钱,武大郎也未必不会同意。毕竟武大郎和潘金莲也不是因为爱情在一起的,而且他对自己和潘金莲的差距是了解的,真有人来戳破这一点,给不给钱,他都是会要重新思考的。
武松估计也不会有什么意见,因为武松已经知道潘金莲是什么人了。他已经被潘金莲性骚扰过了呀,想想他嫂嫂那句“你若有心,吃我这半盏儿残酒”,长此以往,搞不好要真的会影响兄弟感情啊。这样的三人关系,分手对大家都好。
到这里,我们发现,其实主要当事人是没有非得杀人的必要的。那问题来了,武大郎为啥会被毒死呢?
因为还有中间商王婆啊,中间商存在的目的是什么?赚差价啊!
我们看看,在正式睡到潘金莲前西门庆的付出,原文说是:一匹白绫、一匹蓝绸、十两清水好绵、十两碎银,并且许诺事成后许会再给王婆十两银子。
东西也不少了呢,那到潘金莲手里有多少呢?按书里说法,她真正享受到的只有王婆的两顿饭:第一顿,原文是王婆“下了一斤面,与那妇人吃了”,就煮了点面条。另一顿是“现成的肥鹅、熟肉、细巧果子”,外加几瓶子酒,这顿好一些了,有酒有肉有水果了,但是,注意,是“现成的”,搞不好还是剩下的,反正,肯定不是专门准备的。
也就是说,潘金莲作为西门庆的小三,被杀前,根本没有捞着什么真金白银啊。
有这样黑的中间商,根本不可能让西门庆把钱给武大郎。对于王婆来说,武大郎这样一个人,弄死不就完了,还能落下一把柄,万一哪天需要,还可以以此找找西门大官人和潘大娘子再诈一笔。
所以,当西门庆和潘金莲为了长久在一起,问她该怎么办的时候,王婆就开始了骚操作,直接说:斩草除根,萌芽不发,若是斩草不除根,春来萌芽再发!官人便去取些砒霜来,我自教娘子下手。事了时,却要重重谢我!
为防夜长梦多,万一潘金莲和西门庆想明白了反悔,王婆就没钱赚了,所以王婆当场就让西门庆拿来了砒霜,怂恿潘金莲喂武大郎吃了毒药。
随随便便一句,“官人便去取些砒霜来”,潘大官人,你快去拿毒药来,“我自教娘子下手”,我来指导潘大娘子动手,“事了时,却要重重谢我”,完事儿了,你们要多给我钱啊!
你们品,细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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