汪小菲汪少突然暴怒得有点离奇!本来以他的见识,也都这岁数了,早就应该荣辱不惊的了。
他也不是什么讲究人,十来年前风华正茂时能明媒正娶当年公认“花名在外”、情史斑驳的大S姐(大S比他大5岁),可见是能忍能做大事的人,怪不得能独自掌舵“俏江南”这么大一份家产。但却为何这次忍不了,不顾颜面,半夜暴起,发“汪23条”讨伐前妻呢?
那就得谈谈两人和平分手一年发生的奇葩事了!
前妻离婚小半年了,还有两个孩子,马上就有人接手了,一切就象有预谋一样。
那接手人是谁?
竟然是20年前就与前妻有过勾连的韩国大叔、53岁的具俊晔!
尼玛,你说大S一个46岁的中年妇女,宁可一脚踢开年仅41岁还保持翩翩公子风度的汪少,也要搂着一个53岁的半糟老头睡觉,这脸打得汪少真不知怎样跟别人解释。
这事不犯法,汪少找不到碴,只能忍了。
不过,接下来可以想象得到的生活画面,汪少可就受不了!
具大叔不仅接手了汪少的前妻,而且还不计较,也顺手接手了房子,连床和床垫都没换,完全的鹊巢鸠占,一点心理障碍都没有。
那汪少能受得了吗,相信有空的时候都会嘀咕:
具俊晔你个瓜货!你整天搂着别人的前妻,蹭着别人买的婚房,特么连床垫都不换一个,具大叔,你特么好意思吗,你特么还是不是个男人!
现在,连每个月600块的水费都还要报销,汪少当然发狂了!
离婚协议规定的赡养费,是养前妻和孩子的,而现实中呢,竟然要分相当一部分去帮助大S“包养”新人具大叔,这已经拿刀子往汪少的心里戳了,现在,还要每月掏600块钱给具大叔洗澡........
忍无可忍,当然掀桌子了!
当然了,从法律上来说,这水电费归在汪小菲答应支付的赡养费里,正常来说应由汪少支付。
但从情理上讲,大S的情况已经与刚离婚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了,重嫁了,有新欢了,再硬要跟前夫掰扯这一点点敏感的生活费,这摆明了是在撩拨汪少,明显龌龊,给汪少理由发飙,最终吃亏的总会是自己,毕竟这事闹开了,大多数人不会觉得大S这样做地道的!
那当然是大S自己出了撒。既然已经离婚了那还有什么脸要求前夫给自己付电费呢!并且据汪小菲自己在微博所发的,除了电费,还有大S家里的司机、阿姨的工资都是汪小菲付。不知道他们当初离婚时是怎么商议的,为什么汪小菲要签下这么明显不平等的协议的。
我认为,离婚后,除了孩子的抚养费需要爸爸支付,除了孩子的其余费用都应该大S自己家支付。更别说已经再婚了居然还要前夫付她的生活费,这就有点厚脸皮了!
还有大S的现付丈夫,是怎么做到心安理得的接受这一切的,享受这一切都。作为一个男人,就没点自尊心和羞耻感嘛?作为一个男人要靠老婆养就已经很丢脸了,还用着自己妻子的前夫的钱,还连床垫都舍不得换。一个男人是怎么能“软”成这样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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