谢谢诚邀。
看到这个"为人民服务"的"免费搭乘车",我的第一反映是完全可以不给钱,但是,看了叙述情况后,我产生了疑惑不解与"搭乘给钱"的念头:
如果是以共公利益团体行动或者是企业特供老板善举"节日礼物"等等之类的"为民服务"免费午餐搭乘车辆,这是一种社会体现国家形象代言特殊意义纪念,顺其自然,随机应变,按照"免费精神"可以享受大众消费"不给钱搭乘"。因为,意义不同,公众同步,"不给钱"是重在参与,体验生活,没有私心杂念"人品道德"之旅。
特别是像主题中这位大爷用自己的车接送"客人",(是否运营合理,拉人违法,我们让专业人士评论,让交通制度警察叔叔审核)特别在车上挂了"为人民服务"的免费牌子,往往是迷人不明,底细不清。路人看见牌子"兴趣盎然",搭乘积极。而上车以后"情景凄凉",难以置信,而且是老人自称捉摸不透而左右为难。与其享受"免费"不如"给钱"脱身。
遇到为人民服务且免费搭乘的车该不该给钱?
感谢悟空小秘书邀请!
我首先“为人民服务”这个牌子点赞?
现在社会这五个大字又重新出现太好了。
“为人民服务”是毛主席为雷锋同志的题词。也是激励中国人民做好人好事的赞扬。
我看了题问者的描述,我觉得有些不妥。
老年人买电动轿车,如果是免费是“为人民服务”,收费就改变自己的思路了。
这样的免费车我觉得不能坐。
不知道他有没有驾驶证,不知道他到有关部门做过批示没有。免费服务也应该到有关部门做个登记。有人认可才能上路。
不怕一万 就怕万一,有了什么问题就不好说啦!
如果街坊邻居们出门带一下,给钱也是应该的。
这个事不能赞扬也不能批评。
谁要是遇到自己掂量掂量。
我是春韵刘姥姥,为人民服务是正能量!
这是一个非常虐心的话题,给吧,仿佛有违“为人民服务”的初衷,不给吧,良心上过不去,不过碰到这种事情,应该是大多数人都会感到新鲜,毕竟类似这样的事情在当今社会少之又少。
通过这个话题我联想起了前段时间网上爆的一则新闻,在山东烟台招远市一位叫刘盛兰的老人,20多年来,靠捡破烂资助了若干贫困地区的大学生上学的感人事迹,在这20多年来,老人从来不知道肉是啥滋味,也没给自己买过一件新衣服,捡破烂所得的钱几乎全部用来资助那些贫困的大学生,而自己却一贫如洗。
“为人民服务”在当今社会确实对大多数人来说,确实是一件新鲜事,不是说没有,只是很少数,所以在碰到此类事情的时候,我们不妨先弄清一个事实,这是老人自愿的掏钱为人民服务,还是政府有关部门推出的一项便民服务,如果是老人自掏腰包,甘愿为人民服务,从我个人认为,这钱应该给,给了心安,也让老人的善举得以维持下去。如果是政府有关部门推出的一项便民服务,嘿嘿,不用说大家也知道该怎么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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