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也得不到,原因有三点
1、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,不能继承岳父母的遗产
张东升对岳父岳母没有继承权,我国法律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含配偶,父母,子女,不包含女婿,女婿只有在丧偶且对岳父母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才能获得继承权,这里,张东升既未丧偶,也未尽到主要赡养义务,所以张东升没有岳父母的继承权。
《继承法》
丧偶儿媳对公、婆,丧偶女婿对岳父、岳母,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,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。
2、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,丧失继承权
为了维护社会稳定,防止像本案中为了财产而故意杀害被继承人,法律明确规定了一些情况下直接丧失继承权,包括杀害被继承人,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情况,一旦触发这些情况,直接丧失继承权。
《继承法》
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丧失继承权:
(一)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;
(二)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;
3、犯故意杀人罪,大概率会被判处死刑
本剧中,张东升作为入赘女婿,如果能查实为遗产杀害岳父母和妻子三人,肯定会成为重大社会新闻,死亡人数众多,影响恶劣,被判死刑是大概率事件,一旦执行死刑,什么财产都跟他无关了。
实际上,在剧中,未等到法院审判,张东升就已经被击毙了,也算大快人心。
机关算进太聪明,反误了卿卿性命,可悲!可叹!可恨!
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。但问题是如果被继承人没有其他继承人财产谁来处理?
张东升杀了岳父岳母和老婆,如果案件没有侦破,而财产又没有其他继承人的,只有张东升继承,这可能就是张东升杀人的动机或目的。
问题是张东升杀了岳父岳母和老婆,案件侦破后,张东升继承了财产,谁来行使否定权,可以肯定认为,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被动性,不能主动受理否定权;有其他继承人的,其他人可以行使否定权;检察机关能否行使否定权,则存在疑问,个人的财产毕竟不属于国家或者集体所有。
故意杀害被继承人、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是绝对的丧失继承权,问题是,被杀害人没有死亡,仅仅是轻伤,怎么处理?
笔者认为,丧失继承权不等于没有实体权利,当杀害行为仅仅是轻伤,被杀害人的唯一继承人是凶手时,我们不能简单认为该财产归国家所有。如果被杀害人事先通过事实行为赠与凶手,丧失继承权无从谈起。
遗产可不少哦。
从大概的剧情中,我们知道徐静家里的条件还是不错的。张东升岳母爬山时曾对他说,这么些年,在经济上也没有亏待过你!
可见,她们家还是有些经济基础的。
老夫妻两人在景区被做成了失足坠亡,景区自然是要赔偿一笔钱的。因为徐静是独生女,老两口的所有钱财和房产等,都自然地被徐静继承了。
等到徐静被下了毒,在海中游泳的时候溺亡,徐静的财产也自然地由张东升继承了。
所以,张东升至少有两套房、一辆车以及各种存款等。
张东升杀徐静是肯定查不出来了,徐静已经火化了,证据都没了,除非张东升自己承认。但他杀岳父母是有证据的,证人和视频都有,故意杀人罪是跑不了的。
可惜,张东升也没能等来审判,直接被警察击毙了,除了他花掉的钱,别的跟他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。
真可谓是机关算尽太聪明,反误了卿卿性命!
张东升费尽心机,到最后啥也没落下,你说图啥呢?
遗产无非是钱,车,房这些。
但我觉得促使他杀人的动机未必只是钱财之物,更多的,是他压抑太久需要一个宣泄口,他的岳父岳母恰巧成为了这一宣泄口。而杀害妻子,无非是理想与现实不对等而造成的必然。
首先,老婆和他提出离婚,平日里对两位老人悉心照料的张东升本以为会得到他们的帮助,劝说他们的女儿打消离婚这一念头,然而,事与愿违,两位老人根本没把他的孝顺当做一回事,他们在乎的,自始至终只有自己的女儿,张东升对于他们来说,相当于一个上门女婿。
其次,对于妻子提出的离婚要求,由于两位老人并没有起到任何积极作用,而他又不想离婚,积怨已久的怨气开始转化为怒气,心理也逐渐扭曲。甚至天真的以为,如果妻子失去双亲,就会打消离婚的念头。但是现实却啪啪打脸,妻子非但没有把他视为最后的亲人和仰仗,离婚之意却较之前更甚!甚至出现出轨的行为!
最后,张东升当初为了妻子放弃自己深造的机会,现在只能沦落到在少年宫当代课老师,这种落差是致命的。更无奈的是,身边对于他现状的讽刺之声不绝于耳。他内心的压力之大,可见一斑。
这一系列的内外因,导致了他从一名老师转变为一名罪犯。焦虑情绪和认同感的缺失使他将一切负面情绪都压抑在自己的内心,最终导致了原始愤怒的爆发。
希望我的解答能给到你帮助,谢谢。[作揖][比心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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